法律问答

我父亲受了工伤,受伤后不得不去做工伤鉴定,但老板总是让我们在治疗后去,说现在不可能去。经过一年的治疗,我们试图再次确认工伤,但发现时限已经过了。老板对此负责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我们仍然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工伤索赔
2022-06-26 07:5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没有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以上程序完成,结论是十级伤残,可以或12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如果没买工伤保险,则全部由公司支付,但是其中5个月的工资的赔偿金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才能拿到
  • 《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30日向劳保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1年内向劳保部门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生的诊断证明三项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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