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其他地方工作,骑自行车,和一个酒鬼住在一起。交警认定我负全责,对方要我赔偿。我不同意金额太大。如果对方想起诉,我该怎么办?对方应该在哪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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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不赔钱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
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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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全责的起诉流程如下: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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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