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8年了,有两个孩子 ,一个男孩子 ,一个女孩子??,我是安徽人,嫁到贵州,在之前没有回贵州生活,最近两年和他回贵州生活,结果他家人不接受我,而且他也跟着家人的思想,对我不好,我们感情破裂,因为吵架他们家人把我送进精神病医院,因此我受了很大刺激,我娘家人把我接回安徽,现在都7个月没在一起了,也没来找我,小的孩子是女儿和我一起,我能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吗?

2019-04-03 06:5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关于抚养问题: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通过诉讼解决。你的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抚养权法定变更条件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是否出轨与是否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是两回事,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标准是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的子女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可以征求子女意见另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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