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共场所玩,对方来了一群活闹鬼。原因是一只狗在叫,几个人对狗大喊大叫,狗主人问对方为什么,对方打了狗主人,我坐在对面看情况不对,想避免结果。几个人莫名其妙地开始打我。我无缘无故被打了很久。他们是刑事犯罪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8 00: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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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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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立即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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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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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定为
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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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