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问题,上海市,以前离婚,私房进行了财产分割,总共200平米,东边100平归对方,西边100平归我,宅基地户主是老婆的,但是我的名字和女儿的名字也都在宅基地上面。现在老婆签了拆迁协议,我不想签,拆迁办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法院分割给我的拆了,我也没有签字,我也明确告知西边100平时归我的。我现在要行政诉讼对方,属于非法拆迁吗? 总共分了4套房子和100万 我现在起诉非法拆迁,能多拿点吗?因为不管前夫还是我的财产以后都是给女儿的? 拆迁办还存在伪造交房签名,但是后来老婆又签字了。 如果委托律师打官司的话律师费则么计算,是按照全部的费用计算还是,超出4套房子和100万的,多争取的部分算律师费问题补充:拆迁问题,上海市,以前离婚, 1.私房去法院进行了财产分割,总共200平米,法院判决东边100平产权归对方,西边100平产权归我 2。宅基地户主是老婆的,但是我的名字和女儿的名字也都在宅基地上面。 3.现在老婆签了拆迁协议,我没有签 4.拆迁办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法院分割给我的拆了,我也没有签字,我也明确告知西边100平的产权归我的。 5,属于非法拆迁吗? 6,我有明确告知市政府12345有编号记录,拆迁办,西边100平产权归我,没有经过我同意不能拆。拆迁办答复不需要我签字就可以拆。 7,去年5月签的合同,交房验收单是今年4月交的,12345反应时间是今年4月份。房子被拆也是今年4月份。 总共分了4套房子和100万 我现在起诉非法拆迁,能多拿点吗?因为不管前妻还是我的财产以后都是给女儿的? 。 是否能争取到大于4套房屋 100万????问题补充:拆迁问题,上海市,以前离婚, 1.私房去法院进行了财产分割,总共200平米,法院判决东边100平产权归对方,西边100平产权归我 2。宅基地户主是老婆的,但是我的名字和女儿的名字也都在宅基地上面。 3.现在老婆签了拆迁协议,我没有签 4.拆迁办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法院分割给我的拆了,我也没有签字,我也明确告知西边100平的产权归我的。 5,属于非法拆迁吗? 6,我有明确告知市政府12345有编号记录,拆迁办,西边100平产权归我,没有经过我同意不能拆。拆迁办答复不需要我签字就可以拆。 7,去年5月签的合同,交房验收单是今年4月交的,12345反应时间是今年4月份。房子被拆也是今年4月份。 总共分了4套房子和100万 我现在起诉非法拆迁,能多拿点吗?因为不管前妻还是我的财产以后都是给女儿的? 。 是否能争取到大于4套房屋 100万????

2019-04-03 07:11: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房屋的继承权(与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继承人继承了农村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
    0.5‰。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
    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分家产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一份好的《分家析产协议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 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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