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半个月前,我感觉阴茎处有点痒,去一家私立专科医院看病,谁料大夫使用激光治疗,造成龟头烧伤、浮肿、感染。我去正规医院检查,大夫说是治疗方式不当造成的,半个月来一直奔波于医院治疗,花费了很多医药费,并且给我的身体以及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请问我现在该怎么维权,程序是什么。需要什么证据。谢谢!

2019-04-03 07:1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你可以与院方协商,协商不了起诉维权。
  • 所谓的证据,是指凡是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的依据,如果人证,物证等。就该问题而言,只要该“证明”能够事实,那么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
    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
    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
    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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