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离婚协议只是说所有的婚姻财产都属于女人,而男人则把自己清理出家门。这有法律效力吗?离婚后,如果房屋被拆除,拆迁办公室是否承认此类离婚协议?

离婚
2022-06-26 19:0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该协议对当事人一方行使离婚的正常权利设置了财产分割的不合理条件,违背了我国婚姻法婚姻自由原则,因此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 你好,离婚协议需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所递交的才有效
  • 离婚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双方是自愿签订,可以视为离婚补充协议,应依据其内容来判定其效力。
    1、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2、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