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为她哥哥做担保??现在他哥哥不还??债权人把担保人起诉了??我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诉了??我是否需要承担债务?你好??我的妻子为她哥哥做担保??现在他哥哥不还??债权人把担保人起诉了??我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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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又据《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2条第2款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
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保证人的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适用《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时效的,即
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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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对于债务人的债务有完全连带责任,
而担保人和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务关系则由两人来处理,与债权人没有关系,担保人做出担保赔偿后,可以向债务人求偿,当然也可以另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的诉讼与债权人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的诉讼是没有关系的,是不同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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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主
合同无效而导致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
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
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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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贷款担保人需要哪些证件?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征信报告;
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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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