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月前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打印了离婚协议书,现在双方私下自愿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签名并按手印 不去公证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
2019-04-03 09:0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离婚协议是双方签订,并且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的,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登记应当双方亲自到场。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关于协议,一般来说是以签字为准,但如果当事人确实不会签字,按手印也有法律效力,如果按手印者抵赖,可以申请鉴定手印真实性;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定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双方签的协议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 自愿离婚手续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