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女两人共同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已取得完全产权,其中父亲去世了,女儿可以完全占有房子产权吗?

2019-04-03 09:0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如何了解房屋产权状况:

    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为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

    查验产权记录。
    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 经济适用房上市销售后,办理房产证程序与普通商品房一致,其前提条件是:  开发商必须提供的资料:  
    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  
    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  
    3、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4、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购房者必须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买卖过程中必须签订);  
    2、购房发票(收房时,房屋测绘部门测出实际测量面积之后,开发商必须出具);  
    3、买受人身份证明;  
    4、完税凭证(已交契税凭证)(办理房产证时交纳);  
    5、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凭证(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  
    6、其他所需证件。以上条件缺一无不办理房产证。您要确定项目是否证件齐全,以及符合上述的这些条件。  如果是由业主自己办理房产证,也需得到开发商的配合,其房产证办理程序如下: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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