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姐和她丈夫不在同一个省,他们的户口也不在一起。如果他们想离婚,他们应该去哪里?如果是诉讼离婚,应该在那里处理。这对女人合适吗

离婚
2022-06-27 09:5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一方想离婚应该去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