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驶汽车和别的车发生追尾轻微碰撞事故,但喝酒害怕开车走了,一般会是什么处罚

2019-04-03 09:46: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

    2、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负全责的话,可以凭借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 追尾撞车普遍情况下都是后车全责,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例如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 首次会认定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外有可能还要被行政拘留,保险也只能用交强险。
    发生事故后,要经交警部门调查,再确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

  • 1、醉酒驾驶肇事,全责,终身禁驾。刑拘,拘役或者管制至少3个月。
    2、醉酒驾驶肇事致人死亡,全责,终身禁驾。刑拘,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
    3、饮酒驾驶肇事,全责,扣12分,罚款2000。
    4、饮酒驾驶肇事致人死亡,全责,刑拘,涉嫌危险驾驶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