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动车相撞,刮擦到旁边停的小车,电车被扣,交警责任认定书出了,但是小车拖延时间不去修车,交警说不结案不能归还电车,怎么办

2019-04-03 10:31: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同等责任意思就是各付一半责任
    1,简单的说汽车的损失有一半需要骑电动车的人来赔偿,比如钣金喷漆或者更换零配件所花费的费用有一半要由骑电动车的人来赔偿,因为这是由于这次事故造成的,并且对方负有一半的责任
    2,那么相同电动车的损失由小汽车一方来赔偿一半,比如修理或者跟换零配件,或者人员受伤所需的医疗费用
    3,交警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理赔的重要依据和根本,双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自行协商解决,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比如维修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大家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走法律途径
    4,如果人员没有受伤,或者不重,建议协商解决,节省大家的时间和资源
  • 车相撞后产生的相关赔偿债务,也可以看作是欠款。追讨欠款的方式有很多种,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
    第一,直接找到债务人双方协商处理,要求其还款;
    第二,申请法院发布支付令,要求对方限期还款;
    第三,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令对方限期还款。
  • 酒驾:饮酒后暂扣驾照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2000;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6个月以下拘役,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五年。
    发生事故关键看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如果对方负同等以下责任,那么只要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就行,如果负主要以上责任,并且你母亲伤情鉴定为重伤的话,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吊销驾驶证终身。
  •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可以看出,公安交管部门只有因搜集证据的需要才可以扣车(例如鉴定车速、刹车灯光是否合格等,不能因赔偿的需要扣车,因赔偿需要扣车应通过法院财产保全程序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具体个案可能更短),检验鉴定完毕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因此,交通事故受害者如果担心将来的执行问题,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扣押肇事车辆,直到最后判决生效拍卖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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