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想咨询我订婚四个月了。我订婚后一直住在一起,还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现在我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居了。我给了她10万元的彩礼并把它还给了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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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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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