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当着很多人面打了眼睛一拳,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2019-04-03 10:4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
  • 需要根据打人的后果和酒驾还是醉驾 综合判断处罚。 被打人如果被鉴定为轻微伤,打人者应当会被追究行政责任。 被打人如果被鉴定为情伤,打人者应当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打人者如果经过酒精含量检测,确定为酒后驾驶,将被一次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除以2000元罚款。
    如果打人者驾驶的为营运车辆,且酒后驾驶,将会被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如果被确定为醉酒驾驶,交警将会约束其至酒醒,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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