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们承担次要责任,对方承担主要责任。对方受伤住院。现在对方受伤的人起诉了我和对方。我没有出庭。现在法院判决我和对方赔偿受伤人员的误工费、营养费等17万元以上,对方赔偿7万元以上,我赔偿10万元。我想知道这是否合理,如果我拒绝接受判决,我怎么能再次提出上诉?我不能在一个省市跨省起诉吗?

2022-06-28 07:4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误工费,可以通过起诉来获得赔偿。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只要确有损失就是合理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 发生车祸,交警已认定对方承担主要责任的,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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