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都同意的高利贷,可是过了付利息的时间,对方没有按约定付利息,这样违法吗?可以起诉吗?

2019-04-03 11:07: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超36%可以称之为高利贷,高利贷并不违法,只是超过部分将法院认定无效。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法院予以司法保护。
    年利率为24%至36%,这个区间作为一个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你,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放高利贷不违法,但是利息过高的高利贷是没有法律保障的。

  • 1、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法律不保护的是高利贷之中法定利息原则之外的利息,因此,债权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本金肯定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关于利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年利率超过本金百分之36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3、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对于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
    5、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百分之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出百分之36,超出部分无效,借款人请求返还超出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主张没约定利息的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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