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别人的车,没有驾驶证,车主还在车上,撞伤了人,我没有钱赔,会坐牢吗

2019-04-03 11:11: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赔偿义务不会因为目前没有赔偿能力,赔不起就否定掉的;赔不起的话受害方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根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行赔偿义务,执行的财产性质可以是赔付方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等。另外赔不起的话受害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   一般来说,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具体到某一交通事故中是否承担全部责任,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并不一定无证就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不论是否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都要依法接受处罚。
      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 通常情况下,如果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则应当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勘查后,制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并考虑到无证驾驶的责任。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双方可以依照责任认定书来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
  •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同时,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