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两年后,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在男男人身上。离婚时,男人提出不支付监护费。女人有探视权,具体的探视时间没有写。现在男人说孩子和女人出来,送回去后,孩子会哭,不希望女人探视。这合理吗?

离婚
2022-06-28 10:5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离婚之后探视孩子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限制的,可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如果双方可以对婚内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离婚的效率会更高,那么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协议子女探视的时间,这里我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子女探望权是离婚后,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都得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方式一般可选择“上门探望式”、“带走逗留式”等。
    上门探望式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在一定的时间到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家中行使探视权。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但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学习成长。
    不能为了行使探视权,使子女在身心健康、生活、成长、学习方面受到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