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7月12日,我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2018年1月9日,公司领导以不称职和不称职为由,单方面通知我于2018年2月9日离职。如果我不同意离开,我就没有办理辞职手续。我通常在2月10日打卡上班,直到春节假期。公司能否直接终止合同?这种行为符合合同法吗?如果我申请仲裁,我能得到10日至14日工资的三倍和法定假日的补偿吗?

2022-06-28 17: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