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借给一个人一笔钱,借条上说半年之内还给,到现在快一年了还没有给,担保人不管,借钱的也找不到,请问该怎么办?担保人有没有责任?这笔钱应该怎么要回来啊?

2019-04-03 12:1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即使找不到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所以,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再次,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同时,你要注意诉讼时效,过了诉讼失效,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 借钱给别人 ,又没有借条,债权还是会收到法律保护。 只要有借钱的事实存在,则依法受法律保护,对方不按约定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要求有证据证明。
      没有借条,有其他证据证明债务事实的存在也是可以的,如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材料中有对方承认借款的事实,再加上有银行转账的记录则更加可以证明。
  • 没有担保人不会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借条经借款人签字,出借人提供借款,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一般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连带保证人: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借款,只要还款期限已过,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
    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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