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下在交通事故中承担20%次要责任,后续的误工费营养费之类的我需要承担么?

2019-04-03 12:24: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分担: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3、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 所谓的误工费,应该是你因为受伤耽误了工作而影响的收入费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奖金 岗位补贴(有的单位规定上岗位才的补贴) 全月不到岗工作而影响的其它补贴等。
    (如果是计件的,应该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较为合理)。这个费用应该从受伤之日起到鉴定之日止。鉴定后的有关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处理。 ( 如果治疗时间超过了规定的医疗期,这就不再是简单的算误工费了)
  •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交通事故车辆误工费需要的证据材料如下:
    一、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二、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 交通事故无伤员主方需承担误工费么,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误工费是由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支付,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因此,在支付误工费时,只要不超过强险赔偿限额,是要全额支付的。超出限额部分,按过错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无伤员主方需承担误工费么,具体内容如下:  误工费是指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因此,交通事故无伤员主方不需要承担误工费。交通事故无伤员的情况下,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交通事故。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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