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30年。现在,由于高频耳部损伤,这个单位换了我的工作,但比原来的工作更难。我可以拒绝去吗?如果没有,单位是否有权终止与我的劳动合同

2022-06-29 07:5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无过错的,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够单方辞退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等等
  • 劳动者如果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等
  • 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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