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再问一下一个男人他与一个女人育有两个孩子,没有结婚证,但户口簿上有女人的名字和两个孩子的名字,然后他又与另一个女人育有两个孩子,他这种情况算不算重婚

2019-04-03 13:04: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 重婚罪的前提是您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二人以夫妻名义实际生活在一起。如果您与男朋友仅是住在一起,没有领结婚证,也不不是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原则上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您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您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
    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 是否重婚,还要看具体情况:
    1、重婚有两种,一是法律重婚,即已经结婚的人,又和他人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和已婚者结婚的人明知对方已经结婚还和他领结婚证,那么两人都涉嫌重婚罪。如果未婚者不知道对方已婚,只是已婚者涉嫌重婚罪,另一方不是重婚。二是事实重婚,即:已婚者和他人虽然没又领结婚证,但与之在家庭之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你的情况,应该是两人没领结婚证,但有了孩子?这样的话,如果两人长期在一起并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涉嫌重婚。如果女方不知道他已婚,女方不涉嫌重婚、只是男方重婚,如果女方明知他有妻子还和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人都涉嫌重婚。如果双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是有了孩子:不是重婚,只是婚外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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