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孩子的妈妈是广西人,孩子爸爸是湖南人,因为自由恋爱所以未婚同居有了现在的小孩,当时因为我的身份证过期而办不了结婚证,现在孩子出生了一年多了·,结婚证我们也补办了,可是在湖南要怎么给孩子办户口呢?

2018-07-31 08:05: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办理结婚登记,身份证丢了,可以去当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再办一张临时身份证,当天办好,就可以办理结婚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没有身份证,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办理,需要双方三张二寸红底双人照,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身份证过期后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需向户籍机关申办新身份证后,再向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搜索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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