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两天前,家里的地热分水阀突然打开了。因为父亲住院时没有人,剩下的水淹没了楼下和楼下。供暖公司说我们以前搬家过,但我没有住在那所房子里,也不知道阀门在哪里。开发商的房子下来时没有拧紧吗?但去年供暖一年,今年漏水了。应该是开发商 供暖公司 还是物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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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漏水的原因。如果是基于公共设施的损坏造成的漏水,则物业有责任。物业负有对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应当由开发商以及侵权第三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相应的维修,并且针对造成房屋的损害以及财产的损失,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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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
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
委托合同关系。
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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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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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