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打扰一下,我在公司签了一份五年定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公司续签了新合同,原合同的基本工资从4000元降至3000元。在新合同中,这个职位从原来的经理改为没有职位。公司认为我是我们没有签合同的原因。这样,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经济补偿吗?请回复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6-30 13:0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要给与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你好,员工要求增加劳动报酬等内容续签,公司维持原来的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续签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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