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后取得对方谅解,办理取保候审,如果进行到法院,会不会办理缓刑?

2019-04-03 15:52: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不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漏罪以及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等严重情节,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适用缓刑的条件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要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只有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方可适用缓刑。
    而交通肇事逃逸中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悔罪表现,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因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后,肇事的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肇事现场的行为,其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因而不具有“悔罪”心理。
    就算其在归案后产生了悔罪心理,进行了赔偿,但他们的“罪过”比起肇事后未逃逸的大得多,故仅应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不宜适用缓刑。
  • 如果数罪并罚后量刑在三年及以下的,仍然有缓刑的可能。本案数罪并罚量刑,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量刑较宽,视情节可判处拘役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觉得量刑过重,是可以上诉的。本案判2到3个月的可能性不存在。
  • 交通肇事逃逸应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5、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只要发生肇事逃逸,即可定为全责,但如果对方有无证、醉酒、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可以认定主次责任。
    6、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此外,任何办案机关都怕担责任,只要体检出不适合羁押的病症,就可取保候审。在进行了上述判断之后,就可走如下程序: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说明:
    1、即使不提出取保候审,一旦被羁押的期限到期,办案机关就可变更为取保候审。
    2、如案件不涉及经济,保证金为2000——50000元,如果涉及经济,按涉案数的1——3倍确定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