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气打了别人,不构成轻微伤,造成对方2000元的财产损失,我被判了打人拘留10天,财产损害判了15天,合并执行20天,罚款500元,已经全部执行完想问下律师,对方还在告我……是不是我还要赔偿对方2000元的损失?

2019-04-03 16:32: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打人致人轻伤可由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和附带民事诉讼,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民事赔偿:
    《消法》对经营者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除了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以外,这些责任形式主要有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了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所谓其他重大损失,实际上是其他间接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例如,因空调漏电引起火灾,烧毁了房屋和家具,空调制造商就应给受害者再造一幢原样的房子、一套原样的家具。
    如果无法恢复原状也可以按照现行价格将房子和家具折为现金赔偿。如果被烧毁的房子是间饭馆,空调制造商还须赔偿饭馆停业的经济损失。
  • 轻微伤从病历中就看出来了而且是不够故意伤害罪的起刑点(轻伤),只涉及到民事诉讼,无用法医鉴定,向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厅起诉(起诉前应准备好相应份数的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查明事实,确实责任划分,受害方就可以凭判决从打人者手里拿相应的赔偿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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