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嫂子在乘坐面包车从县城会乡下老家途中发生车祸, 造成头部撞伤流了好多血, 还有膝盖韧带移位,需要手术植钢钉固定, 目前已经住院一个星期, 估计手术后还要12天。目前还有一个2个月大的婴儿哺乳, 应为动手术, 孩子要断奶。请问这样可以申请多少误工费和护理费, 还有精神赔偿和营养费。谢谢!

2019-04-03 16:51: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护理费的标准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即护理人员有工作而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如果需要护理的,要么是伤者家属来护理,要么是雇佣专业护工进行护理,护理费就是对此而设立的赔偿项目。
    护理期限是从开始护理之日起,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具体的期限证明,需要治疗医院或鉴定部门提供护理期限证明。如果构成伤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应根据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期限,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 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的损失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1、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包对方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当然,也可以由对方先行赔偿后,再由对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工伤了去申报、鉴定、评级,然后再谈赔偿。。
      【没评级的工伤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
      
    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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