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内,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在不缴纳社保的情况下立即终止

2022-07-01 14:4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很多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试用期内单位可以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第
    (一)项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单位与试用期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与转正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样。而且根据上述第
    (一)项的规定,对于试用期内的员工用人单位也是不得随意解除的,而是需要满足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至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素:第一,单位有明确的
  • 一般缴纳社保,单位与个人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单位可以代为扣缴你的那部分帮你缴纳社保,你也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试用期间的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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