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被人开车撞死了??人跑了??车留下了??今天去交警队??交警叫我们私了??肇事者都跑了??我们怎么私了??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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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驾驶员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情况,酒驾,涉嫌
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处罚。
2、民事赔偿: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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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车主死亡的话,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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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并撞死人所承担的责任,通常情况下要看双方所负事故责任,如果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以上责任,则要负刑事责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原则上可判处缓刑。如果负事故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则不负刑事责任,只按责任比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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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一般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应处以扣分、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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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