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开过一家叫宜美佳的便利店,已经转让了。现在我收到了美美佳公司的传票,说侵权,赔偿5万元。我不知道是否有侵权行为

2022-07-01 19:08: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您须立即停止销售,上缴商标标识,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6)根据情节处以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 您好,建议积极应诉的
  • "以是否侵害了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合法权益为标准,来界定侵权行为的概念,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从这一观念出发,对属于法律绝对保护的权益,只要侵害了这样的权益,其行为就应当认定为侵权。
    对属于法律相对保护的权益,只有在符合特定的条件下,才能认定为侵权。对法律不予确认和保护的客体的侵害,不认定为侵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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