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从别人那里转租了一块地。当时,甲方租用的土地为砖厂旧址,可耕种。土地的使用没有限制,但永久性建筑无法建造。批准的繁殖程序。我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也明确表示土地使用是无限的。如发生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按乙方损失的总经济价值赔偿乙方。对于我租赁土地后建造的彩钢房屋,国土资源局已经发布了一份批准书,称这片土地是非法的,已经成为农田,要求我们拆除这些建筑。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该赔偿我们吗

2022-07-01 22: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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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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