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老公去外地打工因工作问题吵架然后他差点打死我,之后一走了之一年多没联系,从交往到至今也是每天吵吵闹闹我真的过够了,今天我去和他协议离婚他不同意就和他家里人堵我不让我走限制我人身自由,我报警后才走,有个2岁女儿,到现在他想打我就打我,我这种情况他不同意离婚可是我是死也不想过了能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19-04-04 00:17: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三、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一方不想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了。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立案后法院会做调解工作,如夫妻感情未达到确已破裂无法修复的情况,一般第一次离婚诉讼不会判决离婚;小孩归谁扶养,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以及教育抚养条件等综合考虑后裁决;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一人一半,未还贷款谁取得房屋产权就归谁偿还,另一份分得房屋现值的一半;离婚之诉,没有男方提出离婚,就需要额外付给女方什么青春损失费、赔偿费之类的赔偿。建议一对一的与律师咨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