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清算组人员待遇:2002年企业管理人员工资1500元。由于企业困难,他们自2002年以来没有支付工资。2003年1月,他们成为清算组成员,没有得到工资。现在清算工作已经结束,生活费只按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低于当年的工资。我应该得到工资吗?如何获得?基于文件?

2022-07-03 11:3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企业应当按时支付工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员工赔偿,则按比例进行分配,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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