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9月6日,汽车撞上了我的妻子和孩子。我妻子骨折了。我想让我妻子做伤残鉴定,但二期手术板还没有取出。律师什么时候适合做残疾鉴定?残疾评估的过程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7-03 12:20: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骨折后想要做伤残鉴定的话,其时间必须在治疗并取得稳定效果后,直至骨折后两年内这个时限进行对应的检查,再拿着权威性的检查结果到指定的中心进行申报后,也就能够确定个人的伤残情况。伤残鉴定是指在身体某些肌肉、骨骼等创伤性损害后,导致个人的身体上某些劳作或活动能力受到障碍影响
  •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做伤残鉴定的时间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
  • 车祸导致伤残的,可以等伤者伤情康复之后去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缴纳评定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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