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收取空置房屋和无人居住房屋的物业费

2022-07-03 12:2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现实中把以下3类都习惯性的称为空置房,一类是开发公司未售出的房屋,自集体入伙日开始计收物业费,由开发单位交纳;一类是购买人购买后,未办理入伙手续的房屋,这应该由购买人自入伙日开始计收物业费,在业主来入住或转让房产时结算
  •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物业管理收费应当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
  • 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所谓的空置房是指没有人入住的房屋,空置房也应缴纳物业费。
    但它一般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开发商已经交付给业主,业主将其空置的,另一种是开发商尚未出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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