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交警直接结案怎么办

2019-04-04 05:37: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自然也不可能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那么,如果有人明知撞了人,却不承认自己知情怎么办?检察官表示,在认定肇事者是否明知方面,不会以肇事者单方面说法为准,而是根据肇事者开车的经验、现场情况、证人证言等综合认定,比如司机行驶过程中,撞到东西或者人时会有感觉,如有颠簸、碰撞,司机会下车查看,如果看都不看就开走或者加速离开,就很可疑。
  • 交通事故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双方的责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 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驾车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责任,所要争的是责任的大小。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依据。
    关于赔偿项目,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或问保险公司向对方支付的赔款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在肇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注意: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不同的赔偿项目所 需要的单证如下: 医疗费:需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 误工费:要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可在诊断证明上写清)、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但并非必须吊销驾驶证。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没有逃逸情节的,两年后可以重新申领驾驶证。法条依据: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8种情形之一,驾照都会被管理系统自动注销。  
    1、即死亡的;  
    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提出注销申请的;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来换证的;  
    6、年龄在60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即代号为A
    1、A
    2、A
    3、B
    1、B
    2、N、P的机动车驾驶人)及2004年5月1日前办理的C证驾驶人,每年应当将《身体条件证明》在记分周期结束后15天内,提交给有关部门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  
    7、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