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我的儿媳患有糖尿病,在医院调整血糖,稳定血糖,在血糖稳定后生一个孩子,在怀孕期间有两次酮症酸中毒。他们都在同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当孩子超过6个月时,酮症酸中毒再次到医院去生殖科看孩子,孩子是正常的,医生已经开了保护胎儿的药,并要求紧急注射。在急诊室,孕妇从早上10点多到第二天早上6点多才呕吐。直到早上7点左右,孕妇的下半身仍有少量出血。护士看完后没有处理,也没有医生看。孕妇很痛苦。大约7点40分,医生打电话给医生。医生说他要交接班,但他没有看到。大约半小时后,白班医生来了,说他想打电话给产科医生,后来,产科医生来了,说宫口已经开了三分之二,孩子就要出来了。这时,孩子已经六个多月大了。医院有什么问题吗?我们赢得这个案子的机会有多大?非常感谢。
医疗事故纠纷
2022-07-03 18: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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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疗期间出现
医疗事故的,如果能证明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造成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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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