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7年5月1日进入工厂,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我要求工厂补偿我的双倍工资。工厂真的很想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我补足工资,我能要求双倍的薪水吗?

2022-07-04 09: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超过1年的补签劳动合同能要到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应当及时主张二倍工资,避免超过仲裁时效
  • 员工入职一家新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员工在新单位干了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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