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个女人,她最初判处丈夫和妻子共同债务,但她不知道。这对夫妇在2018年对共同债务做出了新规定。我想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最初决定的案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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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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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在
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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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