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办理同居登记的,离婚后同居期间所欠债务由谁承担

2022-07-04 09:5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女方债务男方需要承担。《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但如果是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若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是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 同居期间债务由谁承担的问题,主要是认定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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