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出租给承租人后,承租人支付了违约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店内进行了全部装修。五天后,他按时支付了年租金,然后开了一家店。在此期间,其他人开车撞坏了门面,导致我们违约。请律师帮忙。承租人的双倍违约金和装修是否应由司机赔偿?我该如何追偿?非常感谢!

2022-07-04 12:2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约定的,则双方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果是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照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租
  • 租赁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约定的,则双方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果违约金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过低,可依据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定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 租客自行装修,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要求补偿,给出租人造成损失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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