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6年腊月结的婚,有一个孩子,离婚了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退吗

离婚
2018-07-31 09:3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己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己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2.《解释二》第10条第2项、第3项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必须离婚。
    3.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应当以绝对生活困难为判断标准,而不是以相对生活困难为标准。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己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所谓相对困难,可以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由于给付造成了前后相差比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生活困难在解释一里面作出了规定,“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返还彩礼钱的三种情形: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钱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的。您所说的情况都不符合,所以可以主张不予返还彩礼钱。另外,如果您已经怀孕,对方提出离婚的话,法律是禁止的,但如果是您提出离婚,法律是不做禁止的。建议您好好协商,以和为贵。希望能帮到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