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的脚受伤了,而且我已经四个月没有工作了,公司是否应该在工伤期间按时支付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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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所在单位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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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一般由本单位发放,由单位按月发到职工银行账户。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员工因为受伤住院而不能正常工作的,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在接受治疗期间的工资的。
所以,这个工资还是由单位来发放,工资标准不变,仍然是按月发放,但是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所以要注意这个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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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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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