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钱,有欠条,说变卖房产和农具还,但卖后还没还。而且现在人不知去了哪里,打电话也不接。上法院起诉,法院说得先发通告,请问,怎么样发通告?我该找哪个部门发通告?

2019-04-04 09:41: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1、欠钱不还有欠条的时候,可以去债务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准备诸如身份证、借条、钱款交付记录、追讨材料、诉状之类的材料,去起诉他还钱。
    2、判决生效后,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的法官负责帮助实现债权。

  • 1、如果法院将你的证据遗失,你可以向其纪检部门、上级法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法院以及法官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法院拒审收条的真实性,其行为是错误的,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均应查明证据的真实性,否则对案件是无法公正、准确的作出裁决的;
    3、吴的起诉是否超过时效,关键要看其是什么时候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这个就需要法院在审理的时候查明,同时你们如果能举出证据来证明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则对你们更有利;
    4、张的受赠行为是否损害了吴的利益,其
    一、要看其受赠是否是真实的,其
    二、其受赠行为是否使吴的受偿能力受到阻碍,如果是则损害了吴的利益。
    5、你这个案件是在合同法实施后作出终审裁决的,可依合同法提出再审理由。
  • 欠条不是以借贷关系为前提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在没有任何借贷关系的情况下签订欠条。根据我国《民法》与《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具备合同要件(适格当事人、确定标的、权利义务关系、签字盖章按手印)、双方意思表示有效、不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借条、欠条等)就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我国《民法》与《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②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③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⑤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⑥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⑦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⑧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程序包括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欠条,起诉状,以及诉讼费。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如果债务人是未成年人可以起诉其父母,如果债务人是成年人,无权起诉其父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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