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购物中心租了一个立面,房东在公司租给我,付了一万笔押金,合同只写了三年,其他如租金和押金问题没有注明,租金是口头讨论房东承诺三年不变,但不想写在合同上,现在购物中心经营很差,人很少,虽然租金已经免除了几个月,但生意不好,我没有营运资金,我想退还租金,但不知道能退还押金吗?

2022-07-05 13: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
  • 签订的合同对于押金是怎么约定的。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决,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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