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女方,2014年我得了癌症,现在身体不好长期吃药,生活刚能自理,现我丈夫因家务事和我提出离婚,我有个女儿已嫁人,儿子才17岁正在上学,我生病有外债,自己开了个店也有外债,在城里有一套全款房,现价是80万,丈夫说离婚了他还家里的外债,我还自己店的外债,房子留给儿子,他搬出去,让我和儿子在房里住。房子去公证处公证,我有权住,可是房产证上写儿子的名子。他搬出去了就不回家住了,就这样算离婚了,一分钱也不会给我,我想通讨法律来咨询一下,我儿子还不到18周房产证上写他的名子,可以吗?我想儿子和我一起住,我是他的监护人,房产证上丈夫不让写我的名子。问该怎么办。谢谢律师帮我解答

2018-07-31 09:4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 你好,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可以分割的。
    通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属于父母亲的财产,在他们离婚时,由他们按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分,其他人没有权利分。离婚分为以下两种: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核心问题。夫妻财产的分割是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个人财产不存在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表现的形式不同,分割所适用的原则和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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