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话里诈骗威胁我??证据我有??我没有给他钱??属于诈骗吗

2019-04-04 10:3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生活,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该行为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责任。对于情人之间的分手,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一般不会立案处罚,最多也就是调解解决。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电话诈骗。诈骗分子冒充政府执法部门、运营商客服、亲戚朋友、绑匪,以办案需要、电话欠费、朋友借钱、索要赎金等借口进行诈骗,受害者因为缺乏警惕就可能会向诈骗分子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或是向诈骗分子汇款,从而上当受骗。
      短信诈骗。诈骗分子冒充房东、电视栏目组、购物商店、银行客服等,以催缴房租、幸运中奖、通知退款、积分兑换等方式向受害者发送虚假短信,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进而向诈骗分子汇款。
      网络诈骗。诈骗分子通过论坛、QQ、邮箱等方法向受害者发送中奖信息,受害者一旦回复这些信息或者点击含有木马病毒的链接,电脑或手机绑定的银行卡信息就会泄露出去。
      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其实往往并不高明,但每年全国各地都会发生大量的通讯信息诈骗案件,使受害群众蒙受大量的财产损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缺乏防范知识和防范意识薄弱。
    所以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要不断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牢记六点防范准则:安全账号不存在;高危号段要牢记;涉及转款要谨慎;转接电话不轻信;陌生链接不要点;第一时间要报警。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的,且数额较大属于诈骗罪。财物被骗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并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一、刑法规定: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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